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2024年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2024-2025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我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高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五年制一贯学生为后两年,学籍以学信网审核登记的为准)。
二、认定依据
《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
《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
三、认定标准
1、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标准设置为一般困难、困难和特殊困难三档。
2、原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和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全部直接认定为特殊困难并享受最高档的资助;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特殊困难群体重点予以保障,结合实际给予较高档次(标准)资助。
3、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低收入人群、孤儿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学生等重点保障人群学生要及时准确认定。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适时向各学院推送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与民政、扶贫、残联等部门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人口等信息,以确保重点保障人群学生全部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畴。
四、认定程序
1、提前告知。各学院要广泛宣传各项资助政策,提前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事项,做好资助政策宣传工作。
2、个人申请。学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如实在“完美校园”APP“困难生申请”模块填写个人及家庭经济情况信息。
3、学院认定。各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信息开展认定工作。结合家访、个别访谈等方式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精准度。
4、结果公示。各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名单及档次,在适当范围内、以适当的方式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
五、注意事项
1、各班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不少于班级人数的30%,重点保障人群学生数较多的班级认定比例可适当放宽。
2、提高认识,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是各项资助措施实施的基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定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学习、宣传《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让学生熟悉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的标准和程序。
学生处
2024年8月26日